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安监动态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十督察组
进驻东城区督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7-1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1111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十督察组在东城区召开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动员会议。安全生产第十督察组组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巡视员岳金矿同志作动员讲话,安全生产第十督察组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贾秋霞同志通报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安排。东城区委书记张家明同志作表态发言,东城区区长李先忠同志主持会议。

督察组组长岳金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督察巡查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实施方案,都对做好安全生产督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北京正处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阶段。实现“四个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等都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更细、更实的要求。督察是抓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手段,没有督察就没有落实,没有督察就没有深化。本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察,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求的现实体现。蔡奇书记明确指出要像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那样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工作。陈吉宁代市长要求,对各区的安全生产督察,要以问题为导向,把促整改当成主攻方向,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督察组组长岳金矿强调,开展安全生产督察是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地见效的制度性创新。希望东城区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督察。对督察中移交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或事故隐患,要立行立改、严肃处理;对督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真改快改、举一反三,并按照督察制度要求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东城区区委书记张家明在表态发言中讲到,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懈怠,要从思想上,认识上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正确对待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要把督查内容和要求作为安全工作的航向标和指路塔,并以此为契机,加大自检自查自改力度,推动完善日常工作与督查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和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的新东城和建设和谐宜居之都,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按照安全生产督察工作部署,安全生产第十督察组将在东城区开展为期3周的驻地督察,重点督察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依法治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延伸督察部分街道、抽查检查和暗查暗访重点企业。督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重点抽查、受理举报、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察工作。

为畅通督察信息渠道,督察组于201711月10日至11月30日开通举报电话(010-63028325),设立举报电子邮箱(dcaqjb@bjdch.gov.cn)受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来电、来信。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十督察组成员,东城区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20个街道(地区)主要负责人、43个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人大、政协负责同志应邀参加本次会议。

 


相关文章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