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1-22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一是严把行政许可关,确保审批质量。严格落实严格标准,杜绝新增的要求,对于禁放区内和不符合其他安全条件的网点不予许可,并继续将安责险投保、安全承诺书签订等内容纳入许可要求,目前已完成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共许可临时网点8家,网上许可率100%。
二是组织开展零售网点销售大棚搭建工作。下周将按照市级要求对销售大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棚是否搭建在指定位置,是否存在钢板间缝隙未封堵、电力线未穿管、销售与储存区未隔开、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未沿墙或屋面平行敷设等问题。
三是积极推动(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区安监局内监控平台的运行调试以及与区应急办、市级平台的对接。下一步,将对8个临时销售点全部加装(音)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在烟花爆竹配送前监控系统调试正常,销售前监控系统运行稳定。
四是计划于下周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在相关法规标准及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将公安部门的“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及雾霾天气的停售措施纳入培训内容,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守法和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