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010034500011000000000074260376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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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咨询电话 | (010)89150428 | 监督电话 | (010)88011996 |
实施机关 | 市安全监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权限划分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行使内容 | 本级办理 | 通办范围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考试成绩确认前不计入审批时限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3层A区11号窗口 | ||
申报途径 | 窗口申报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428 | ||
联办机构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市级部门 |
实施主体 | 市安全监管局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中介服务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预约办理 | 无 | 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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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且理论、实操考试成绩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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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体检证明(可以使用在培训机构领取的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统一印制的体检表,也可以使用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原件1份) 2、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申请表(原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培训机构出具的)(原件1份) 5、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成绩单(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出具的)(原件1份) 6、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原件1份) 7、1寸彩照(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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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市级] → 补正[市级] → 受理[市级] → 审查[市级] → 决定[市级] → 制作行政文书[市级] → 告知/送达[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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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