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社区(村),辖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 助力共同富裕,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根据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办公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慈善一日捐、济困献爱心”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 济困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至9月
二、活动对象
街道机关、社区(村)、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城东籍的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及所有 热心慈善事业的仁人志士。
三、捐赠标准
本次活动坚持“自愿捐款、量力而行”的原则,建议各村捐款分别不低于2023年额度,各城市社区不设捐 款额度。街道机关、社区(村)干部个人捐款额度不低于本人一天的收入。鼓励社会各界群众踊跃捐款,营造 全民参与的氛围。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鼓励干部职工积极 捐款,街道慈善分会要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捐款情况。
2.抓好落实。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善款募集工作,在规定 时间内切实抓好此项工作。要积极动员在外地的城东籍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及所有热心慈善事业的仁人 志士参与此项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动员和组织参与此次活动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行 动,要大力宣传积极奉献爱心的单位和个人。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和税务总局〔2020〕27号文件规定,活动捐赠的款额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
2.活动捐款可直接捐至城东街道慈善分会(海天大道107号3楼313室),由街道慈善分会开具《浙江省公益 事业捐赠票据》。联系电话:2617123。
3.街道机关及各社区(村)干部、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职工的个人捐款部分由街道在省财政厅的“浙里捐 赠”平台组建团队,生成一单位一码,团队成员扫码在线捐赠,“浙里捐赠”平台自动开具票据和颁发证书。 街道在捐赠结束后,及时填写《活动捐款登记表》并上报区慈善总会;单位捐款部分仍由街道慈善总会开具捐 赠发票后汇入开户银行。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6日